汕市发改函〔2016〕721号
汕头供电局:
现将省发改委《关于经营性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价格问题的复函》(粤发改价格
函〔2016〕2747号)转发给你局,请遵照执行。
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6年7月6日
函721(附转发).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