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市发改函〔2016〕702号
各区县发改局,濠江区发展规划局、城市综合执法和安监局,广梅汕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汕头分公司、
汕头火车北货运站:
现将《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取消征收我省铁路道口监护费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6〕380
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6年6月30日
函702(附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