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市发改函〔2016〕617号
汕头市公共交通总公司:
你司《关于调整第4路公交线路票价的请示》(汕公交〔2016〕1号)悉,经研究,现对第4路公共汽车(空调车)线路票价问题函复如下:
一、同意第4路公共汽车线路(全程15.15公里)票价为一票制2元/人次。
二、对持公交IC卡付费和特定人群实行价格优惠,即:对持公交IC卡乘车的成人按8.5折、中心城区在校学生持学生卡按7折、60周岁以上老人按5折优惠;对70周岁以上老人、现役军人、残疾人、荣残军(警)人、离休老干部实行免费。
三、本票价标准自2016年6月15日起执行。
你公司要切实落实对持公交IC卡乘客和特定人群的价格优惠规定,按规定在接文后15日内到我局办理申领《广东省收费许可证》手续,并在相应站点的线路牌及营运车辆上做好明码标价,同时要做好宣传和解释工作。
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6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