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市发改〔2016〕154号
各区县发改局:
现将省发改委《关于广东省天然气管网有限公司代输价格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6〕11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6年4月27日
154(附转发).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