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民族宗教委关于做好“广东省民族团结进步奖”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粤民宗发〔2025〕43号)有关要求,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现将我市拟推荐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表彰的1个模范集体和2名模范个人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7月7日至7月11日(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