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2025年迎新春焰火晚会期间对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的管控,严密防范利用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对晚会举办期间进行干扰破坏活动,切实保障晚会现场及周边低空空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市政府决定,自2025年1月28日0时起至2025年1月30日24时,禁止任何未经批准的单位、组织及个人在晚会现场及周边区域内进行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