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有关规定,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拟于今年11月底召开汕头市礐石大桥车辆通行费收费方案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项目

汕头市礐石大桥车辆通行费收费方案。

本次听证会听证项目将与我局今年9月14日已公告的“汕头市中心城区调整自来水价格、污水处理费和轮渡票价听证会”合并进行。

二、参加人名额

本次听证会参加人计划32名。其中:消费者13名,申请方4名,与听证项目有关的其他利益相关方2名,专家学者2名,政府部门8名,社会组织3名。另邀请旁听人员6名、新闻媒体记6名。

三、参加人产生方式

消费者、旁听人员实行自愿报名。有效报名人数超计划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产生;有效报名人数不足的,不足部分由我局委托有关部门或组织推荐产生;申请方为市自来水总公司、市城管局、市轮渡公司、市路桥收费管理处;其他利益相关方和其他参加人由我局委托有关单位推荐或由我局直接聘请产生。

原根据我局今年9月14日公告及相关函件已报名和推荐的听证会参加人、听证人如无异议的,将作为合并听证项目后的听证会参加人和听证人,如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报名时间内书面函告我局。

四、报名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热心公益事业发展;

(二)对所听证项目有一定的调查研究,熟悉有关情况,具备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

(三)能够如期参加听证会,全程参与全部听证项目,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和注意事项

(四)同意公开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等必要的个人信息。

五、报名办法

一)登陆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网站www.stdp.gov.cn下载报名表,填写后连同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传真至我局。

(二)凭身份证明材料可直接到我局填表报名(地址:海滨路市委大院内信访大楼507室)。

六、报名时间

2016年 10月29日—11月13日
  联系电话(传真):88179535 

  七、 听证会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附件1:汕头市礐石大桥车辆通行费收费方案听证会.doc

        附件2:汕头市礐石大桥车辆通行费收费方案听证会听证会旁听人报名表.doc

        附件3:汕头市礐石大桥车辆通行费收费方案听证会新闻记者报名表.doc

                  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6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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