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指导各区县做好农村宅基地资格权认定有关工作,我局起草了《汕头市农村宅基地资格权认定指导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通过电子邮件或书面的形式将修改意见反馈至我局。征求意见时间从2024年8月19日至2024年8月28日。

  电子邮箱:stjgk66@126.com

  通讯地址:汕头市珠池路振海大厦汕头市农业农村局农村改革与经济管理科

  邮编:515041

  附件:汕头市农村宅基地资格权认定指导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

  汕头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8月19日

  (联系人:陈同志,电话:0754-88135839)

附件:

汕头市农村宅基地资格权认定指导意见(试行).docx

汕头市农村宅基地资格权认定指导意见(试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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