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市发改函〔2015〕883号
各区县发改局(物价局),濠江区发展规划局,省盐业集团汕头有限公司:
现将《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增无碘食盐品种销售价格的复函》(粤发改价格函﹝2015﹞405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省盐业集团汕头有限公司请严格执行价格政策,在食盐小包装袋上印刷零售价格和价格举报电话12358,接受社会监督。
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食盐价格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食盐价格政策行为依法查处。
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5年9月30日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增无碘食盐品种销售价格的复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