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市发改函〔2015〕725号
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转发关于放开取消转移
部分商品和服务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区县发改局(物价局)、濠江区发展规划局:
现将省发改委《关于放开取消转移部分商品和服务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发改发电〔2015〕8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5年8月13日
粤发改发电〔2015〕87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