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市发改函〔2016〕220号
各区县发改局、濠江区发展规划局、城市综合执法和安监局:
现将《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高速公路救援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16〕81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6年3月18日
函220(附转发).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