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府办〔2022〕16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汕头市助企纾困十三条》已经第十五届11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反映。

  附件:汕头市助企纾困十三条.pdf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