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制定背景

  根据《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头市贯彻落实广东省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2-2025年)实施方案的通知》(汕府办〔2023〕5号),市残联每年为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白内障患者提供免费白内障复明手术救助,在残疾预防与改善白内障患者的生活水平和质量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随着医疗保障水平的不断提升,结合我市实际,市残联对救助意见进行了修订。

  二、救助对象

  本市户籍、经定点医院检查确诊符合手术指征并有申请救助意愿的以下白内障患者。

  (一)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特困对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

  (二)城镇特困职工、优抚对象;

  (三)原建档立卡脱贫户;

  (四)持证残疾人中的白内障患者。

  三、申请流程

  (一)救助申请

  1.术前检查。符合救助条件的白内障患者到定点医院进行术前检查,符合手术指征且有申请救助意愿者可申请白内障免费复明手术救助。

  2.办理申请。

  救助对象直接在定点医院办理申请手续,填写《汕头市残疾人医疗康复救助基金困难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救助申请表》。申请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⑴患者本人户口簿原件、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⑵医院检查诊断意见;

  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特困对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城镇特困职工、优抚对象、原建档立卡脱贫户、残疾人证等相关证件原件与复印件。

  (二)手术安排

  审核通过的患者由定点医院及时安排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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