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保税区、华侨试验区经发局,各区县经信局:

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示范项目创建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节能函〔2019〕440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的要求,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出具推荐意见,于2019年3月22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四份,并附电子版)报我局(节能与循环经济科)。


附件: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示范项目创建工作的通知

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2月28日


(联系人:林锡波,电话:88992015,电子邮箱:stjxjjnk@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