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人大立法工作安排,我局牵头起草了《汕头市桑浦山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根据《汕头市人民政府拟定法规草案和制定规章规定》(政府令第215号)要求,现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和收集意见期

  公告期:2026年1月16日至2月17日

  反馈意见截止:2026年2月17日24时

  二、意见反馈方式

  公开征求意见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向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提出意见或建议。意见和建议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反馈,须提供详细联系方式并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本人真实姓名。

  电子邮箱:zrzyslk@126.com

  邮寄地址:汕头市长平路101号市自然资源局森林科

  邮政编码:515000

  (信封封面或邮件标题请注明“汕头市桑浦山保护条例意见建议”字样)

  汕头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1月15日

  附件:《汕头市桑浦山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