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广东省人事厅、广东省统计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广东省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试点考试工作的通知》(粤统发[2009]76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以下意见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区县人事、统计部门按粤统发[2009]76号文的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以及办理报名手续,并于6月5日前将报名人员有关资料报市统计局法制教育科。
二、市直各有关单位报考人员的报名方法,按属地管理原则向所在地区县统计局报名,也可直接向市统计局报名。市统计局地址:跃进路28号汕头市政府大楼六楼,联系电话:88970360
汕头市统计局 汕头市人事局
二〇〇九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