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中直和省直驻汕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十二届十一次全会关于“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一号改革工程’”的部署,加快打造我市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汕头市2026年优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工作方案》及其任务分工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职责分工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商务局、市委外办反映。



汕头市商务局

中共汕头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6月11日

  

汕头市2026年优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精神,推动落实《广东省2026年优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工作方案》,加快营造我市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现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提升汕头国际化服务水平

聚焦境外人士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在市政务服务中心服务窗口推出多语种服务,实现境外人士办理签证证件、就业创业等高频事项“无障碍沟通、一站式办结”。严格遵循外事规范与国际惯例,加强我市道路、高铁站、政务服务中心、景点、星级饭店等公共场所外文公示语的规范设置及译写的服务供给,在中心城区公交车内报站语音设置英语报站,提升覆盖面及规范度。加强对出租车、网约车驾驶员和银行网点、外币代兑点及星级饭店、星级酒店等从业人员国际化用语培训,重点提升交通指引、客服咨询场景中的基本外语交流能力。鼓励A级景区设置外文标识、提供外文讲解和多语种服务,促进景区外文规范化使用。推进我市A级景区POS机安装全覆盖,为境外来汕人员打造安全、便捷、高效的消费支付环境。完善数字人民币受理环境建设,稳妥深化数字人民币场景应用。完善外币兑换渠道、提供外币兑换服务指引,提升境外来汕人员服务效能。开展国际医疗服务试点,支持汕大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申报为“广东省国际医疗服务试点医疗机构”并纳入“港澳药械通”指定医疗机构,提升我市国际医疗服务水平。

(市委外办,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局、市政务和数据局,人行汕头市分行按职责分工负责;各项工作均需各区(县)落实,以下不再重复列出)

二、推动“入境游”“入境购”

推进区域消费中心城市建设,制订长平路—时代广场核心商圈商业发展规划,发展首店、首发、首展经济,打造消费新场景。结合“1210”保税跨境优惠政策,鼓励超市申请设立跨境电商展示店,便利消费者购买原装进口完税及保税商品,享受零关税及减免其他综合税的福利,在家门口就能实现“全球购”。探索开展“入境购”,动员本地商户备案成为离境退税商店,推广“即买即退”,优化入境旅客购物体验。支持国内商品进入出境免税店销售,设立关区口岸离境退税验核点,优化离境退税流程。借助“打卡潮汕”“一卡游汕头”等网络平台推出特色线路及潮人打卡等特色活动,吸引更多的世界游客来汕旅游。开通外籍船员临时入境许可绿色通道,实现许可申请“快审快办”、船员登陆“随下随行”,激活口岸文旅消费潜力。

(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汕头综保区管委会,汕头海关、市税务局、龙湖边检站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多元融合的引才引智环境

优化高层次人才服务,将符合条件的外籍及港澳台人才的纳入汕头市高层次人才认定范围。设立高层次人才服务专窗,提供公安机关户政窗口“一站式”受理、“绿色通道”审批等便民服务,实现外籍高层次人才落户“一次办、马上办”。按省优粤卡服务标准,整合金凤卡服务事项至18类45项,明确服务专员“一对一”代办职责,保障人才待遇。推进华侨试验区、汕头大学、广东以色列理工学院外籍人才服务站建设,由出入境管理部门民警定期驻点办公,面向外籍人才提供签证延期、停居留证件预受理服务,协调解决外籍人才停居留难题。以外籍人才服务站为平台,主动收集、发掘外籍高层次人才信息,建立人才信息库,为外籍人才在汕工作、科研、交流等活动提供出入境安全保障与政策支持。深化外国人来华工作“一件事”集成改革,实现关联事项“一网通办、并联审批”,推动社保卡与外国人工作许可证融合集成,拓展社保卡应用场景,加载医疗费用结算、公共交通等功能,为外籍高层次人才来汕开展科研创新提供便利。加强对汕头市广东以色列理工学院附属学校、汕头市广东以色列理工学院附属外籍人员子女学校的规范管理,提升办学水平。

(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政务和数据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优化跨境贸易服务

开展2026年跨境贸易便利化专项行动,积极争取汕头纳入国家专项行动试点城市。推进智慧口岸建设,依托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平台,配合省推进跨境贸易大数据平台建设,完善口岸物流服务功能,全面推行单证无纸化、电子化流转。严格规范口岸进出口环节收费,确保收费公开透明,持续优化口岸营商环境。推进“单一窗口”船舶联合登临系统升级上线使用,实现检查计划与结果实时共享,提升联合登临检查效率。积极推广运行“中国-新加坡海事电子证书应用”试点项目,支持中国籍和新加坡籍国际航行船舶办理进出口岸手续时调取电子证书数据申报,实现免纸质申报。深入推进跨境电商阳光化试点工作,细化跨境电商出口申报、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出口退税等指引,指导企业用足用好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经营企业开展进口货物“直装直提”、出口货物“抵港直装”业务模式。深化战略性新兴产业进口危险化学品检验监管模式改革,开展进口危险化学品“白名单”管理制度复制推广工作。优化出证认证服务,提供原产地证“网上申领”“智能审核”等便利措施,提高企业出证效率。开设贸促会原产地证自助打印服务点,进一步提升办事便捷性。优化跨境贸易综合金融服务,推广税款电子支付和担保电子化等多元税收担保服务,鼓励保险公司扩大出口信用保险承保规模和覆盖面。指导银行业金融机构依托进出口贸易场景及订单、物流等数据要素,提升信用评估和金融服务水平。加强海关AEO(经认证的经营者)政策宣贯,落实AEO高级认证企业优先查验、绿色通道等享惠措施。推广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扩大参与试点银行及企业数量,指导银行加强“专精特新”为代表的优质中小企业推荐力度。支持从事市场采购贸易、跨境电子商务等贸易新业态的个人通过个人外汇账户办理外汇。优化出口退税服务,保障符合条件的一类、二类出口企业正常出口退税业务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

(市商务局,市贸促会,汕头海关、市税务局、人行汕头市分行、汕头金融监管分局、汕头海事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打造高水平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

加快广澳港区三期工程和广澳港疏港铁路基础交通设施建设,加快形成多式联运集疏网络,完善多式联运体系,探索多式联运服务规则和多式联运新组织模式。推进港口码头智慧化、绿色化改造,鼓励港航物流企业增加航线密度、开通更多内外贸航线。力争获批汕头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完成智慧冷链物流商贸中心等国家骨干冷链物流项目建设,促进干线运输与城市配送有效衔接。推动拓展“组合港(一港通)”覆盖范围,加强与枢纽港的信息互通和协同监管。

(市发展改革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汕头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落实放宽外资准入政策

严格执行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依法清理取消在要素获取、招标投标、经营运营、资质许可等方面的内外资不一致政策措施,确保制造业外资准入清零落地。巩固提升广东自贸试验区联动发展区复制推广改革创新事项落地成效,加快落实省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推进高水平制度型开放试点措施,力争形成新一批制度创新案例。指导外资银行开展普惠金融、绿色金融等业务,推动银行业开放政策落地。

(市商务局,汕头金融监管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优化外商投资服务

压实“一把手”招商责任,举办外资企业圆桌会,常态化开展外资企业走访,及时协调解决用工、用能、物流、融资等高频问题。放大总部与研发中心政策效应,争取认定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外资研发中心,落实落户奖励、税收优惠、研发用品免税等政策,引导外资投向先进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玩具文创等支柱产业。强化重大外资项目全生命周期服务,协调解决项目落地实施涉及规划、审批、用地、环评、能耗等问题。严格落实《广东省外商投资权益保护条例》,保障外资企业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资质许可、标准制定等,依法保护外商投资合法权益。推进《汕头经济特区华侨华人投资促进条例》的制定工作,健全外商投资权益保护长效机制。

(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完善海外综合服务体系

健全对外投资企业联系制度,引导企业充分利用国家、省级海外综合服务平台。面向“走出去”企业的主要市场举办专题培训会,提升企业跨国经营和风险防范水平。围绕海外知识产权布局、合规审查、纠纷应对、风险防控等开展专题培训,提升企业海外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与实务能力。系统梳理我市重点出口市场知识产权政策法规与典型维权案例,及时发布风险预警。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加快推进海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建设运营,加强海外知识产权纠纷“一对一”应对指导,常态化提供维权咨询、纠纷指导、资源对接等服务,拓展海外知识产权服务网络,助力企业降低维权成本、提升维权效率。

(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加强汕港澳协同合作

加强汕港澳在贸易投资、文化旅游、医疗卫生、会展消费等领域务实合作,打造粤东对接港澳外资服务桥头堡。主动融入粤港澳大湾区,鼓励支持我市企事业单位与粤港澳大湾区有关单位联合开展技术攻关,引进粤港澳大湾区人才。加强汕港、汕澳经贸合作,高质量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全球招商大会,聚焦临港产业、新一代电子信息、现代服务业等,靶向引进内外资项目。以华侨试验区为载体推动跨境数据流动便利,支持“来数加工”业务开展,推动“外数中算”等应用场景落地。实施技能融湾,围绕智能制造等领域优化专业设置,推动汕头技师学院与大湾区企业建立长效合作机制。设立港澳专业人才职称评审绿色通道,简化申报材料、优化评审流程,对港澳人才实行同等待遇,支持其在汕执业创业。

(市委统战部,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局、市政务和数据局、市投资促进局、华侨试验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提升跨境投融资便利化和跨境税收服务水平

指导我市金融机构简化业务流程,提升跨境贸易投融资人民币结算效率,推动“跨境支付通”业务发展,提升汕港两地居民跨境支付效率和服务水平。拓展“税路通”跨境税收服务品牌效应,服务跨境投资全生命周期,提高跨境税费缴纳便利度,提供跨境税讯精准推送,帮助纳税人提高涉税风险防控能力。探索开展大企业税收事先裁定,就企业预期未来可能发生的重大复杂涉税事项,对纳税人的交易实质、涉税环节和适用法律法规提出意见,助力企业合规经营、防范税务风险。

(市税务局、人行汕头市分行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优化涉外法律服务

组织涉外律师资源进驻数字虚拟潮汕家园小程序,提供线上涉外涉侨法律服务。依托“互联网+公证”模式,借助汕头公证处电子数据保管平台,帮助企业提升纠纷应对能力、维护创新成果,为“制造业当家”保驾护航。组建涉外涉侨法律服务团,为广交会、服博会、玩博会等参展企业提供法律服务,深化“会展+涉外法治”融合模式。办好年度商务法律服务月活动,助力企业提升海外合规经营能力。强化涉外涉侨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宣传对外贸易、外商投资、华侨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开展“贸法有约”服务活动,组建“贸法服务团”志愿者团队,举办“贸法进区县”宣讲活动,借助“贸法通”等平台,及时发布经贸摩擦预警信息,为企业提供精准、实时的风险提示与决策支持。

(市司法局、市商务局,市贸促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加强国际交流和对外宣介

办好服博会、玩博会、中数大会、世界风能大会等品牌展会,招引海外团组来汕采购对接、商务考察,助力汕头优质产品走出去、国外优质资源引进来。依托海外粤商会、驻外代表处及海内外商协会资源,邀约企业采购团莅汕参展,面向全球华人商协会推介汕货品牌。充分发挥侨乡优势,深入实施“潮商返乡工程”,办好华侨华人博览会,汇聚侨智侨力。统筹用好外事资源与平台渠道,依托国际交流活动、国际友城合作及港澳对外窗口,精准开展对外宣介,广泛拓展联谊联络,全方位推介汕头发展机遇、营商环境与城市形象,持续提升汕头对外开放水平与国际影响力。依托广东四大国际传播平台等4+4+1国际传播矩阵以及IP SHANTOU等四个工作室、汕头发布传播矩阵,持续推进“百团千人万频”文明互鉴活动,开展“海外社交最强音”“南方故事共创”“岭南文化使者”计划,讲好新时代汕头故事。依托港澳社团、海外社团传播汕头发展动态,对外推介汕头优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成效。

(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委外办,市发展改革局、市商务局、汕头华侨试验区管委会,市贸促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积极参与APEC会议

积极参与亚太经合组织(APEC)第三十三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及相关活动,高层次、系统化展示汕头在先进制造、数字经济等领域的技术积累和发展活力。积极开展招商引资,深化与APEC经济体的经贸合作,共同推动产业链、价值链的深度融合。对接香港贸发局,深化“香港设计+汕头制造”融合发展,吸引香港创意设计、品牌授权等领域企业来汕投资,拓宽招商领域。

(市委宣传部、市委外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政务服务和数据局、市投资促进局、汕头华侨试验区管委会,市贸促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汕头市商务局 中共汕头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头市2026年优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工作方案》及其任务分工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