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收回公租房修缮项目 

申报单位:汕头市金平房屋管理所

建设地点:金平区长兴苑一区、新华园、长贵苑二区等处

建设期限:2023年8月至2023年10月

总 投 资(万元):186.33

资金来源:财政补助资金。

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对不符合保障条件等原因收回的公租房126套进行修缮后达到安置条件,总修缮面积6294.10平方米。

审批科室:固定资产投资和对外开放科

联系电话:88275115

邮政编码:515036

邮政地址:汕头市跃进路28号8楼807

        本公示的期限为十个工作日。公民、法定代表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在公示期限内,对本行政审批事项直接涉及自身重大利益或者自身与申请人重大利益的,可依法向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书面陈述、申辩、申请听证;对本行政审批事项内容有其他意见建议的,也可以向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提出。(以上应填写《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行政审批前公示意见反馈表》并按上述提供的联系方式提交)。



附件:

1.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行政审批前公示意见反馈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