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税区、高新区、华侨试验区经发局,各区县工信局、民政局、卫生健康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民政厅广东省卫生健康局关于组织第三批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申报工作的通知》(便函〔2019219)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请按要求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镇区和基地项目申报。申报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的企业、街道(乡镇)和基地,应按要求填写申报书(见附件),向所在区县工信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

二、由保税区、高新区、华侨试验区经发局对申报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真实性和完整性审查,出具推荐意见函(加盖公章);由各区县工信局会同级民政局、卫生健康局对申报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真实性和完整性审查,出具推荐意见函(加盖公章)。推荐意见函和申报材料(纸质一式五份和电子版光盘)于813日前报市工信局(信息化推进与产业科),同时抄送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局。逾期不受理。

三、市工信局将按照要求会同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公示后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推荐。

附件:附件

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汕头市民政局   汕头市卫生健康局

201987

(市工信局联系人姚红超,电话:88992006;市民政局联系人刘鸿琨,电话:88900831;市卫生健康局联系人郑勇忠,电话:872665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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