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保税区、华侨试验区经发局,各区县工信局: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19年省级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资金预算调剂及2020年项目入库储备工作的通知》(便函〔2019〕247号)的要求,为做好我市2020年省级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项目入库申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重视项目入库工作

《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粤府〔2018〕120号)规定“专项资金全面实施项目库管理。省业务主管部门、市县按照‘谁审批,谁组织申报’的原则做好项目库建设,原则上提前一年组织项目研究谋划、评审论证、入库储备和排序择优,具体可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组织实施。未纳入项目库的项目,原则上不安排预算”,为此,请各相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组织好2020年项目入库储备工作。

二、学习运用好有关政策

开展2020年省级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项目入库储备工作的主要政策是《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粤府〔2018〕120号)、《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印发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带聚焦攻坚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粤经信珠西函〔2017〕87号)、《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印发省级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用途)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粤经信珠西〔2018〕95号)、《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印发省级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用途)因素法下达资金2018 年操作指引的通知》(粤经信珠西函〔2018〕16号)、《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扶持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财政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工信装备函〔2019〕623 号)和《印发<汕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汕头市财政局关于汕头市优化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汕经信〔2018〕76号) 等,请各有关单位认真学习、运用好政策,组织好2020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项目入库储备申报工作。

三、入库申报专题

本次申报共分5个专题。

(一)以事后奖补方式支持先进装备制造业项目引进和落地建设。

(二)以贴息方式支持先进装备制造业项目引进和落地建设。

(三)以事后奖补方式支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的研发与使用。

(四)以事后奖补方式支持先进装备制造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五)以股权投资方式支持先进装备制造业项目引进和落地建设。

上述各专题的政策扶持标准详见2020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申报指南(附件1)。

四、申报材料要求

(一)各专题申报材料按2020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申报指南(附件1)要求准备。

(二)每个申报项目全套申报材料应当编写封面(附件6)、目录及页码,按申报指南材料排序统一装订成册,并在材料侧面加盖骑缝公章,做到要件齐全、材料排序正确、装订简洁大方。

(三)申报表格须经项目单位所在区县工信部门填写审查意见并加盖公章。

五、申报程序

1.组织申报。各区县工信部门根据申报通知要求,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项目申报。

2、项目初审。按照“谁推荐、谁负责”原则,对项目的真实性和符合性负责,对项目后续跟踪管理、绩效评价、政府审计等负责。各区县工信部门对项目建设内容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符合性等进行核查,在企业申报资料要件的复印件中注明原件的核实情况,核对人在项目申报材料复印件核对情况上签名。

3.行文推荐。各区县工信部门将项目汇总后及推荐文件(推荐文件一式三份,含项目汇总表)、项目申报纸质材料(一式五份,所有材料附电子版),于9月10日前报市工信局(制造业创新科)。

联系电话:88992011,邮箱:stgxcxk@126.com。

附件:1.2020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入库项目申报指南

      2.2020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各专题项目申请表(2-1至2-5)

      3.2020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项目入库申请承诺书

      4.申请报告参考提纲

      5.二级项目绩效目标申请表

      6.封面参考格式

      7.2020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项目入库汇总表

      8.《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19年省级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资金预算调剂及2020年项目入库储备工作的通知》(便函〔2019〕247号)

     相关附件

                                                                                      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8月14日

抄送:汕头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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