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保税区、华侨试验区经发局,各区县工信局: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申报全国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第四批参考产品(技术)及第六批示范企业(园区)的通知》(粤工信运行综合函〔2021〕41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征集全国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第四批参考产品(技术)及第六批示范企业(园区)的通知》(工信厅运行函〔2021〕190号)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请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园区)进行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参考产品(技术)和示范企业(园区)的申报,于8月10日前通过网上申报系统(https://applyidsm.miit.gov.cn)提交相关申报材料。请各工信部门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初审,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四份)及电子版材料于8月11日前报我局综合规划科。

 

  附件:1.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申报全国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第四批参考产品(技术)及第六批示范企业(园区)的通知 (粤工信运行综合函〔2021〕41号)

  2.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征集全国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第四批参考产品(技术)及第六批示范企业(园区)的通知 (工信厅运行函〔2021〕190号)

  3.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参考产品(技术)推广暂行办法的通知 (工信厅运行〔2017〕102号)

  4.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指南》的通知 (工信部运行〔2019〕145号)

  5. 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实施情况表

 

 

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8月4日   

 

 

  (市工信局联系科室:综合规划科,联系电话/传真:88992024,邮箱:huangzhuangkai@shantou.gd。)

 

  附件1-5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