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顺利完成《广东省国防信息动员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拟制工作,我厅计划采购《办法》拟制研究项目,委托第三方机构支撑《办法》拟制相关工作。根据省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的有关规定,需公开遴选《办法》拟制研究项目承担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
(一)《办法》条款编制的支撑。配合我厅和省司法厅工作需要,适时开展省内外调研,了解兄弟省份信息动员立法工作经验,根据各方意见,对《办法》文稿内容编制提供支撑。
(二)相关会议活动的承办。根据立法工作程序及省司法厅的工作要求,协助组织召开《办法》修订的论证会、协调会,听取专家、政府相关部门、行政相对人的意见,收集汇总反馈意见和协调情况。
二、项目需求
(一)省内外调研
按照我厅和省司法厅工作要求,配合开展省内外调研,了解兄弟省份信息动员相关领域立法的先进经验,收集有关材料,形成调研报告。
(二)立法论证会、协调会和座谈会
根据政府规章制定工作相关要求,协助组织《办法》制定的论证会、协调会和座谈会,听取专家、政府相关部门、行政相对人的意见,并汇总整理有关会议材料。
(三)修改完善《办法》文稿
根据相关专家、政府相关部门和行政相对人的意见和协调会有关情况,对《办法》文稿进行修改完善。
三、项目预算
本项目经费预算18万元。
四、报名单位条件
(一)报名单位至少承担过3个以上国防动员相关项目。
(二)报名单位熟悉广东省政府规章立法工作流程,了解国家国防动员相关政策要求,具备承担政府重要课题研究能力的研究机构。
五、遴选方式
符合报名条件的单位自愿报名,并按要求提交相关申报材料。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按照有关规定组织遴选,择优确定。
六、申报材料
(一)单位概况(含单位简介、课题组成员情况、相关业绩等);
(二)结合项目需求,提出本项目具体实施方案;
(三)服务费用报价。服务费用按固定总价方式报价。
报名材料须加盖公章,报名单位对所提供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七、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6日,逾期不予受理。报名单位请于截止时间前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及 word版电子文档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无线电频率和台站管理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05号5号楼13楼)。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华、何铮,电话:020-83134283、83134286,传真:020-83358914。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9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