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根据《关于调整我市2019 年重点境外展会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汕商务贸函〔2019〕135号),为做好我市2019年重点境外展会项目资金补贴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19年12月2日—12月6日。各申报企业需将申报资料于12月6日17:30前送达我局外贸科(地址:汕头市金涛庄东区47幢外经贸大厦901室)。逾期将不再受理。
二、支持对象
1.在我市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近三年来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未拖欠应缴还的财政性资金。
三、申报资料
1.2019年汕头市重点境外展会项目资金补贴申报表。
2.参展企业《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外商投资企业备案回执》。
3.企业营业执照。
4.邀请函或展会主办方出具的展位确认函。
5.参展企业与境内(外)展会主办方或组展方签订的展位数量合同并注明展位编号(如与境外主办方直接签订的合同,原则上展位确认函可与展位数量合同一致)。
6.支付参展费的银行付款凭证及参展费发票或支出外汇认购展位的银行付汇凭证(原件校核)。
7.企业参展人员的护照页及出入境页复印件(赴港澳参展的不需提供)。如为中方企业在境外展会举办地派出人员,需提供该人员在所属参展企业的在职证明和劳务合同。如电子通关无出入境盖章的情况,请自行打印出入境记录凭证提交。
8.展会主办方对组展企业的授权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9.展会主办方官方发布的参展企业名录或其它证明材料(作为审核参考)。
10.商务主管部门要求的其它材料。
以上材料均仅需提供复印件(一式两份),每页必须加盖申请单位公章,按编号顺序排列整理,必须装订成册,没有装订成册的不予受理。提交的材料如为外文请作中文翻译,如不翻译视同无效。
11.请各申报企业填写《2019年汕头市重点境外展会项目资金补贴汇总表》(附件二),将电子表格发送到stwmk901@vip.126.com,本表无需提交纸质版本。另,请加入汕头外贸资金申报专用QQ群,群号为:498183684,以便交流。
四、具体支持项目及支持标准如下
特此通知。
附件:1.2019年汕头市重点境外展会项目资金补贴申报表
2.2019年汕头市重点境外展会项目资金补贴汇总表
汕头市商务局
2019年11月27日
(联系人:郭泓、林铿,联系电话:88931893、88931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