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精勤农民培育工作的文件要求,为更好地发挥新时代精勤农民在促进乡村振兴发展中的重要人才支撑作用。通过采取就地培养、吸引提升等方式,加大投入、整合资源、创新方式分层次、分类别培育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农民队伍,为实现乡村振兴培养更多优秀人才。按照遵循整合优质资源、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我区对2021年精勤农民培训机构进行公开遴选,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实施单位:金平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金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任务及要求:金平区2021年精勤农民培育资金30万元,培育经费标准为3000元/人,总培训人数100人。要求:一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训时间不少于6天(且不少于48个学时),分三个模块实施:第一模块为综合素养课教学。第二模块为专业能力课教学。第三模块为能力拓展课教学;二是农业技术人员开展异地能力提升培训,每期培训时间为5天以上,培训课程不少于6门课(含信息化平合使用教学),现场教学或实训不少于2天。

       三、申报条件:

       1.已列入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公布的培训机构名单;

       2.有集中教学场所及配套设施设备;

       3.有实习实训场所或合作实训基地;

       4.有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专兼职教师队伍;

       5.有培训目标所要求的其他软硬件条件。

      四、遴选程序

    (一)申报、提交材料。本遴选公告时间为2021年9月22日至2021年9月29日。请具备并遵守以上遴选条件及要求、有意愿申报承担金平区2021年精勤农民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请根据自身情况,形成全面、详实的申请报告(包括申请书、法人证书、机构性质、师资队伍、培训场所设施设备条件、开展农民教育培训工作情况、保障措施等)和培训方案,并提供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和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及相关资质证明等材料,于2021年9月29日下午五点前将申报材料(一式4份,逾期不受理)邮寄或送达至汕头市金平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参加遴选(联系地址:汕头市金平区汕樟路79号7楼717农业股)

       (二)专家评审。金平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在收到各参与遴选机构资料后,由市农业农村局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或5名专家组成评审小组,对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分,择优选用,选中的培训机构按规定支付遴选培训机构的专家评审费。

       (三)公示备案。金平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将其认定为2021年金平区精勤农民培训机构;遴选结果公布后,承担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要求15天内派人与我局对接,细化培训方案,并签订合同书。同时,将认定结果上报省、市备案。

 

        联系人:吴怀龙   联系电话:0754-88215852

 

 

汕头市金平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2021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