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税区、高新区、华侨试验区经发局,各区县工信局:
为推动我市工业设计创新发展,支撑战略性产业集群建设,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工业企业转型升级)工业设计能力提升资金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粤工信生产合作函〔2020〕662号)的要求,现就开展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工业企业转型升级)工业设计能力提升资金项目入库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专题
(一)政策支持
本次支持对象为我市已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研究院,且未获得过省级财政资金(工业设计方面)支持的企业,用于提升工业设计能力的项目。包括:
1.对工业设计载体建设有较大促进作用,设计能力提升较为显著的建设项目。
2.在工业设计理论和共性研究方面关键核心技术领域有重要突破的基础研究项目。
3.对产业发展具有较大带动作用的设计成果转化、交流合作方面的公共服务平台项目。
4.对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有重要支撑作用,产学研联动的设计人才培养项目。
项目具体要求详见《支持省级工业设计能力提升项目入库工作指引》(附件1,下称《工作指引》)。
(二)支持标准
采取事后奖补方式实施。省级财政补助额不超过项目购置仪器设备和软件投入额的30%,单个项目省级财政补助额不超过100万元。
(三)入库要求
1.项目于2019年7月1日以后开始实施,目前已完成,且通过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验收审核,完成项目立项时所承诺的技术与经济指标任务,对企业(平台)设计能力提升有明显的促进作用。
2.项目实施地需在广东省境内,省属企业可在项目实施地申报。
3.项目承担单位财务状况良好,项目资金投入合理,经济效益良好,近年来在专项审计、绩效评价、监督检查等方面未出现过较为严重的违法违规情况。
4.项目未获得省财政资金支持。
二、入库工作程序
(一)项目入库摸查与验收
区县工信部门要高度重视项目入库工作,按照《工作指引》要求,组织企业进行项目入库申报工作。并对符合本通知要求的项目进行摸查统计,于2020年8月3日前将《2021年省级工业设计能力提升项目支持情况汇总表》(附件2)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项目未验收的应按规定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提交项目验收材料(附件4,一式3份盖骑缝章)。
(二)项目申报与推荐
项目承担单位按照《工作指引》要求,填报项目申报材料,报区县工信部门审核。区县工信部门要严格做好项目初步审核工作,对项目的真实性、符合性和申报材料的完整性负责。纸质申报材料(附件5)装订成册一式5份盖骑缝章;项目入库情况表(附件3)一式2份,连同申报材料电子版,于2020年8月6日前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局(生产服务业科),逾期不予受理。
(三)评审论证与抽查审核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具体项目申报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组织项目评审论证。评审论证结论作为项目入库和排序的依据,不符合规定的项目不予入库。并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对评审通过的项目进行现场抽查审核。
(四)入库情况报送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于8月20日前将省级工业设计能力提升项目支持情况汇总表、项目入库情况表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同时,将评审通过拟申报预算的项目,报送本级财政部门管理的“预算储备项目库”,由同级财政部门对项目信息进行审核。未纳入项目库的项目,原则上不安排预算。
联系人:程洁,电话:88992009,邮箱:stjxjhyk@126.com。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