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税区、高新区、各区县科技主管部门,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根据《关于修订印发〈汕头市科学技术局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汕府科〔2017〕126号)等有关规定,现就做好2016年、2017年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含市级管理项目)结题验收工作通知如下:
一、应提交结题验收申请的项目范围
根据《关于下达2016年度汕头市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汕府科〔2017〕166号)、《转发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下达2017年省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科技金融结合)项目计划的通知》(汕府科〔2018〕88号)、《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下达2017年省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纵向协同管理省市联动)项目计划的通知》(粤科规财字〔2018〕12号)等文件下达的项目,申报书(任务书)约定、或经批准延期后,完成时间已到期的项目。
二、结题验收申请方式
1、按照任务书正常实施的项目,提交项目验收结题申请材料;因故未能按任务书组织实施或无法完成合同书(任务书)规定任务目标的项目,提交项目终止结题申请材料(详见附件)。
2、报送方式。2016年项目通过下载填写附件中《汕头市科技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申请书》,按《项目验收材料清单及材料要求》准备和提交申请材料;2017年项目通过“汕头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sti.gd.cn)网上在线提交申请并按验收材料要求上传相关附件(扫描为PDF格式),不需提交书面申请。
三、其他要求
请各主管部门、区县科技局统筹做好到期项目清理、结题验收材料督促、审核、报送等工作,在4月16日前完成清理并将本年度已到期应验收的项目清单报送我局,6月30日前报送项目结题验收申请材料,由市科技局组织验收或根据实际情况委托主管部门直接验收;同时陆续做好接下来到期应验收结题项目的管理工作,及时组织提交结题验收申请。
联系方式:
1、业务咨询:88426619(监督服务科)
2、申报系统技术支持:020-83163365(广东省科技创新监测研究中心)
附件:1、项目验收材料清单及材料要求
2、汕头市科技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申请书
3、项目实施工作报告(含技术报告)编写提纲
4、审计报告(格式)
5、汕头市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结题财务验收经费决算表
6、项目经费使用台账
7、专项经费购置设备明细表
8、利润表汇总表和计算表
9、项目实施期间税利完成情况表
10、汕头市科技计划项目终止结题申请书
11、汕头市科技计划项目终止结题审批表
12、科技项目结题验收材料诚信承诺函
汕头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