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条 加强外贸支持。对本市企业通过一般贸易进口或跨境电商进口,符合《2020年汕头市鼓励进口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物资商品目录》的商品予以贴息支持,贴息系数为每进口1美元不超过5分人民币;对进口上述目录内商品需要购买进口预付款保险的企业,按实缴保费给予全额支持。对外贸企业利用中国信保资信调查服务开拓海外市场产生的费用,按政策实施期间实际缴纳资信费给予50%的资助。对列入年度市级重点境内外展会目录范围内的展会,因疫情原因导致企业支付参展费用后不能参加展会的,按展位费70%进行补助;每个展位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每家企业在同一展会中以三个展位为补贴上限。(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实施指南

  (一)鼓励进口防控物资

  1.支持对象

  在我市注册登记并取得进出口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企业,近三年来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未拖欠应缴还的财政性资金。

  2.支持标准:对2020年2月11日至8月10日通过一般贸易进口或跨境电商进口,符合《2020年汕头市鼓励进口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物资商品目录》(该目录已在市商务局网站对外发布)内商品的企业予以贴息支持,贴息系数为每进口1美元不超过5分人民币。

  3.资金拨付程序:自汕头海关提供统计数据之日起一个月内,由市商务局根据海关统计数据筛选出符合条件的企业名单,按标准计算出应拨付的进口企业名单和贴息金额,按程序报市政府审批,市财政局按照市政府的审批意见和企业名单、贴息金额,按预算级次下达资金,由企业所属区县商务部门通知企业。

  (二)支持企业投保进口防疫物资预付款保险

  1.支持对象

  在我市注册登记并取得进出口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企业,近三年来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未拖欠应缴还的财政性资金。

  2.支持内容

  对本市企业通过一般贸易进口或跨境电商进口,符合《2020年汕头市鼓励进口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物资商品目录》的商品,需要购买进口预付款保险的企业,按实缴保费给予全额支持。

  3.支持时间

  2020年2月11日至2020年8月10日,资金申报归属期以保险公司开具发票的时间为准,本批即为保险公司在2020年2月11日至2020年8月10日期间开具的保费发票。

  4.申报程序和材料

  符合申报条件的外贸企业应于2020年9月10-30日向汕头市商务局提交纸质申请材料。逾期未提供或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存在问题而导致无法享受财政资助,由企业自行承担。

以下材料均仅需提供复印件,每页加盖申请单位公章,按顺序排列整理。

  ①进口防控防疫物资投保进口预付款保险项目扶持资金申请表(附件1);

  ②企业投保明细表(附件2);

  ③保险公司出具的保险费通知书;

  ④保险费发票复印件;

  ⑤企业付款银行水单;

  ⑥企业营业执照。

  以上申报材料需提供一式三份。

  (三)支持外贸企业利用中国信保资信调查服务开拓海外市场

  1.支持对象

  在我市注册登记并取得进出口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企业,近三年来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未拖欠应缴还的财政性资金。

  2.支持内容

对外贸企业利用中国信保资信调查服务开拓海外市场产生的费用,按政策实施期间实际缴纳资信费给予50%的资助。

  3.支持期间

  2020年2月11日至2020年8月10日,资金申报归属期以中国信保开具发票的时间为准,本批即为中国信保在2020年2月11日至2020年8月10日期间开具的资信费发票。

  4.申报材料

  符合申报条件的外贸企业应于2020年9月10-30日向汕头市商务局提交纸质申请材料。逾期未提供或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存在问题而导致无法享受财政资助,由企业自行承担。

  以下材料均仅需提供复印件,每页加盖申请单位公章,按顺序排列整理。

  ①外贸企业利用中国信保资信服务开拓市场项目资金申请表(附件3);

  ②企业营业执照;

  ③中国信保出具的资信调查费/资信报告费缴费通知书;

  ④中国信保出具的资信费发票;

  ⑤企业支付资信费的付款银行水单。

  以上申报材料需提供一式三份。

  (四)支持市级重点境内外展会参展企业

  1.支持对象

  ①在我市注册登记并取得进出口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企业,近三年来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未拖欠应缴还的财政性资金。

  ②已报名参加2020年上半年举办的境内、外展会的企业,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致使企业支付参展费用后不能参加展会,且主办方又不同意退款的企业。

  ③申报补贴展会必须是《2020年度市级重点境内外展会目录》内所列项目。

  2.支持标准

  每个标准展位补贴比例不超过实际支付展位费的70%,金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 每家企业在同一展会中以三个展位为补贴上限。

  3.申报资料

  ①2020年度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境外展会项目资金补贴申报表;

  ②参展企业《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外商投资企业备案回执》。

  ③企业营业执照。

  ④参展企业与境内(外)展会主办方或组展方签订的展位数量合同。

  ⑤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导致企业支付参展费用后不能参加展会的相关证明。

  ⑥支付参展费的银行付款凭证及参展费发票或支出外汇认购展位的银行付汇凭证。(原件校核)

  ⑦境内(外)展会主办方或组展方出具的已缴纳展位费因故无法退款的证明。

  ⑧商务主管部门要求的其它材料。

  以上材料如无特殊说明均仅需提供复印件,提交的申报材料必须按申报指南要求提交的文件顺序排列整理,并用胶装成册,盖骑缝章。提交的纸质申报材料如为外文请将全文作中文翻译,并保证译文与原文内容的一致,如不翻译或不完全翻译视同无效,不予受理。

  附表:1.进口防控防疫物资投保进口预付款保险项目扶持资金申请表

  2.企业投保明细表

  3.外贸企业利用中国信保资信服务开拓市场项目资金申请表

  4联系及联系方式

  市商务局,郭泓,88931823

  附表1

进口防控防疫物资投保进口预付款保险项目扶持资金申请表

填报时间: 2020 年 月 日

企业名称

 

      联系人

姓名

     联系电话

固话:

手机:

企业海关编码

 

保单号

 

工商登记机关

 

是否省属企业或中央驻穗企业

□ 是  ¨  否

投保金额

美元

投保时间

年 月  日

已缴保险费

   

申请资助金额

元人民币

企业开户银行名称(人民币):XX银行XX支行

企业开户银行账号(人民币):

 兹声明以上填报内容无讹并承担法律责任。

企业法人(签名)                           

                                                          公章

 年   月    日

说明:1.企业名称及开户银行名称需填全称,即“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分行(支行)”;

2.银行账号应为申请企业接收资助资金的人民币开户银行账号。


附表2

企业投保明细表

投保单位(公章):

序号

保险费发票开具日期

保险费发票号码

保险费通知书编号

投保金额

(折美元)

应缴保险费

(折美元)

实缴保险费

(折人民币)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合计

       

附表3

     

外贸企业利用中国信保资信服务开拓市场项目资金申请表

企业名称

 

联系人(姓名)

 

联系电话

手机:

固话:

企业海关编码

 

工商登记机关

 

资信费金额

元人民币

申请资助金额

元人民币

企业开户银行名称(人民币):

企业开户银行账号(人民币):

    本企业承诺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并保证所提供的申报材料真实无误,如有虚假,愿意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获专项资金资助,将按文件规定的资金使用范围和有关财务规定使用,并接受商务和财政部门的监督。

法人代表签字:                                       企业公章                            

汕头市商务部门审核意见:

   

年    月    日     

 

汕头市财政局审核意见:

   

年    月    日     

 

说明:1.企业名称及开户银行名称需填全称,即“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分行(支行)”;

2.银行账号应为申请企业接收资助资金的人民币开户银行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