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若干政策措施》政策解读及实施指南之十
第十三条对“无接触配送”服务和应急保供企业给予经营补贴。在疫情期间开设生鲜产品、生活必需品线上购买、线下无接触配送的大型商超、电子商务及配送平台,按企业配送实际单数为依据进行扶持。对在疫情期间保障我市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而增加经营成本的批发市场、屠宰场、超市以及批发零售等纳入市级应急保供企业名单的企业给予经营补贴,以保供企业在疫情期间的销售额为基础,结合企业员工人数、门店数、经营面积以及在保供工作中发挥作用的重要程度,分档次每家企业给予一次性补贴。(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政策解读
(1)对大型商超、电子商务及配送平台“无接触配送”服务给予经营补贴。
问题1:哪些企业能获得补贴?
解答:在汕头市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在疫情期间响应市商务局倡议,参与“无接触配送”服务的企业。
问题2:经营补贴什么时候可以申请?
解答:根据我市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情况分批申请。第一批“无接触配送”服务经营补贴申报时间为通知之日起至3月27日截止。逾期不再接受该批支持服务时段的材料申请。
第一批支持的服务时间段:《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汕府办〔2020〕4号)印发之日(2月11日)到3月10日23:59。后续批次另行通知。
问题3:提供材料有哪些?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法人代表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企业在2月11日0:01到3月10日23:59期间开展“无接触配送”服务,相关订单电子记录打印件(内容包括:订单编号、配送方式、收货人地址,电话、快递/配送单号、发货时间、订单完成时间等)。
3.有关“无接触配送”的企业内部卫生管控措施、配送人员健康监测措施的证明材料及照片。
4.承诺书。
5.扶持资金收款的企业财务账户信息及企业联系人相关信息(姓名及手机号码)。
问题4:申请材料提交到哪里?
解答:申请纸质材料装订后装于塑料文件袋中,送到汕头市商务局(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金涛庄东区47幢外经贸大厦北门)保安亭前指定纸箱内。
问题5:企业“无接触配送”服务经营补贴订单服务范围?
解答:汕头市范围内。
联系单位:市商务局电子商务科,联系电话:88931828。
(2)对市级应急保供企业给予经营补贴。
此政策解读正在制订中。
实施指南
(1)对大型商超、电子商务及配送平台“无接触配送”服务给予经营补贴。
1.支持对象
在汕头市登记注册,在疫情期间响应市商务局倡议,参与“无接触配送”服务的企业。
2.支持标准
在疫情期间开设生鲜产品、生活必需品、图书、药品、配餐等线上购买、线下无接触配送的大型商超、电子商务及配送平台,以企业配送实际单数为依据分三个档次进行扶持。
3.支持时间
根据我市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情况分批支持,第一批支持的服务时间段:《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复工 复产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汕府办〔2020〕4号)印发之日(2月11日)到2月29日。后续批次另行通知。
第一批申报时间:细则发布之日十日内。过期不再接受。
4.提供材料(均需加盖公章,材料一式二份,统一用A4纸张复(打)印)
①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法人代表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②企业在2月11日到2月29日23:59期间开展“无接触配送”服务,完成配送的电子记录打印件。
③有关“无接触配送”的企业内部卫生管控措施、配送人员健康监测措施的证明材料及照片。
④承诺书(模板附后)。
⑤扶持资金收款的企业财务账户信息及企业联系人相关信息(姓名及手机号码)。
5.办理程序
上述材料送到市商务局(电子商务科)(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金涛庄东区47幢外经贸大厦北门)。
附:承诺书
6.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市商务局,周绮思,88931828。
附
承诺书
我公司申报“无接触配送”服务经营补贴,本公司承诺申报材料中所填写的内容及证明材料均真实、准确,若上报虚假信息,将承担相应后果。
承诺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名):
XX年XX月XX日
(2)对市级应急保供企业给予经营补贴。
此实施指南正在制订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