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税区、高新区、华侨试验区经发局,各区(县)商务主管部门,相关企业:

  根据《中央财政2020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入库(开拓重点市场事项)(第二期)申报指南》(粤商务贸函〔2020〕180号)要求,为做好我市中央财政2020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开拓重点市场事项)(第二期)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分为纸质材料申报和网上申报。符合2020年度外贸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项目入库条件的企业(单位)须于7月20日前通过中央专项资金网络管理系统(网址www.mofcom.gov.cn/mofcom/typt.shtml)进行网上申报,在系统选择2020年度进入申报,申报项目的支持期间是2020年1月1日-2020年6月30日。

  二、企业在资金网络管理系统填报提交资金拨付申请后,于三个工作日内将相关纸质资料装订成册后送至我局(汕头市龙湖区金涛庄东区47幢外经贸大厦904),纸质资料送报截止日期为7月17日,逾期不予受理和补正材料。外贸中小企业开拓市场项目和127届广交会特别展示项目申报材料需提交一式两份,品牌培育项目申报材料需提交一式六份,申报材料经地市初审后移交至省商务厅复审,企业需自留一份副本用于公示期申请联合复审。申报材料电子书请发送至stwmk901@vip.126.com,递交纸质资料时须与工作人员确认收到电子书后方可离开。

  三、具体支持内容和支持标准按照《中央财政2020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入库(开拓重点市场事项)(第二期)申报指南》(粤商务贸函〔2020〕180号)(以下简称《申报指南》)的内容执行。

  四、具体申报材料要求按《申报指南》的内容执行,提交纸质材料注意事项:

  1.申报单位网上申报时,确保《资金项目拨付申请表》和《企业注册登记表》中的信息正确无误,并正确填写项目名称(境外展览会项目名称格式为:展会主办时间+展会地点所属国家(城市)+展会名称,填写示例:2019年4月11日-4月14日中国(香港)香港家居展览会。其它项目名称按《申报指南》项目类别填写)。因不正确填写展会名称或网上申报内容与纸质申报材料不符而影响项目入库的责任由申报者自担。网上申报完成后下载打印《资金项目拨付申请表》和《企业注册登记表》连同其它纸质资料向市商务局进行申报;

  2.材料如无特殊说明均仅需提供复印件(如营业执照和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等为多证合一,请予以说明)。申报材料必须按《申报指南》要求的文件顺序排列,自制目录和页码,用硬皮纸作封面按照标准(装订标准见附件1-5)胶装成册,盖骑缝章,且不能粘贴、夹页、订补,同时提交申报材料的电子书(所有页的扫描件合并成一个PDF文件,以企业名称+项目名称为文件名)。未按上述标准胶装成册的不予受理。提交的纸质申报材料如为外文请将全文作中文翻译,装订在相应外文资料后面,并保证译文与原文内容的一致,如不翻译或不完全翻译视同无效,不予受理。如资料较多的,请附上情况汇总说明及汇总表,汇总表情况应与所附资料情况一致,否则不予受理;

  3.企业参展人员的护照首页(含姓名、有效期)、签证页及境外展会举办地所属国的出境和入境记录页、我国出境和入境记录页须彩色复印,确保出入境盖章清晰。如国内电子通关无边检出入境盖章的情况,请自行登录国家移民管理局政务服务平台用彩色打印出入境记录凭证提交。如境外展会举办地所属国的出境和入境记录页盖章不清晰,请提供机票或行程单作为佐证材料。为方便审核人员审核,请在签证及出入境相关信息旁边标注,但不能覆盖相关信息;

  4.同一企业的不同申报项目应分别提交纸质材料(例如申报2个境外展会就需要2套完整纸质材料),封面请注明申报单位、申报项目名称、企业的联系人、联系方式(手机号)及实际经营地址,确保能联系到相关负责人。

  5.专项资金采用人民币资助方式,外币费用支出按2020年6月30日的中国人民银行外汇牌价折算;

  6.请申报企业确认《企业诚信信息记录》是否显示有不良记录,并扫码确认,有不良记录的企业应及时向诚信网站申请《企业商务诚信报告》,打印附在《企业诚信信息记录》后面与其它资料一并胶装成册提交。有不良记录但不附上《企业商务诚信报告》的,不予受理。

  五、申报企业请加入汕头外贸资金申报专用QQ群,群号为:498183684,以便交流。

  六、单位法人对项目所填报信息及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七、根据我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为确保前来提交资料的企业员工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近14天内有重点疫区旅居史或者出现发烧、咳嗽、气促等呼吸道症状的人员不得前来递送资料,进入外经贸大厦须佩戴好口罩,在入口处测量体温。

  特此通知。

  附件:中央财政2020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入库(开拓重点市场事项)(第二期)申报指南

  汕头市商务局

  2020年7月2日

  (联系人:林铿、郭泓,联系电话:88931822)

 

附件:

 

1.中央财政2020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入库(开拓重点市场事项)(第二期)申报指南.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