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阳区、南澳县工信局:
为贯彻落实《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头市助企纾困十三条的通知》(汕府办〔2022〕16号)精神,根据《关于印发2022年汕头市开展助企纾困十三条(“新开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奖励的申报指南的通知》(汕工信函〔2022〕282号)确认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名单,现组织开展2022年上半年汕头市“新开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奖励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2022年上半年新开业(投产)且达到规模以上的工业企业(以下简称:新建投产达标企业),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名单详见《汕头市2022年上半年新建投产达标企业名单》(附件)。
二、奖励标准
对上半年新建投产达标企业每家给予奖励5万元。
三、申请材料
(一)《2022年汕头市助企纾困十三条(新建投产达标企业)奖励申请表》(附件2)。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如企业名称与附件1提供的企业名称不一致时需提供《核准变更登记通知书》)。
四、有关要求
(一)企业按上述要求准备相关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按顺序装订并加盖企业公章,将申报材料(一式3份,含电子档)报所在区(县)工信部门初审。
(二)各区县工信部门认真核对原件后出具审核意见,在《2022年汕头市助企纾困十三条(新建投产达标企业)奖励申请表》加盖公章,并汇总填妥《2022年汕头市助企纾困十三条(新建投产达标企业)奖励汇总表》(附件3),于8月22日前将以上材料连同推荐文及企业申报材料(一式2份,含电子档)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企业获得的奖励资金须严格执行规范的会计核算制度,并设立专账核算。各区县工信部门要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和绩效目标监控,并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负责资金使用安全、绩效评价、信息公开等,做好用款企业资金使用规范性的抽查督导工作。
附件2:2022年汕头市助企纾困十三条(新建投产达标企业)奖励申请表.doc
附件3:2022年汕头市助企纾困十三条(新建投产达标企业)奖励汇总表.docx
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8月15日
(联系人:邓东宇,电话:88992021,电子邮箱:gdstzxj@163.com)
抄送: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