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我区农村电子商务培训体系建设,加快推进2019年省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创建工作,优化农村电子商务环境,按照《广东省商务厅关于2019年省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评选名单的通知》(粤商务电函〔2018〕97号)和《广东省商务厅关于下达2019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内贸方向省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计划的通知》(粤商务电函〔2019〕29号)、《关于印发汕头市澄海区2019年省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区)实施方案的通知》(汕澄府办〔2019〕71号)的要求,根据广东省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的有关规定,公开遴选“汕头市澄海区2019年省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区)农村电子商务培训体系建设”承办单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汕头市澄海区2019年省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区)农村电子商务培训体系建设。

  2、项目范围:通过针对不同对象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多维度的理论体系和应用实操培训,全面提升我区农村电商生态系统内生动能和运营能力。通过系统培训,引导全民利用互联网创业致富,完成各层次、各类人员培训5000人次以上。 其中,对有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培训不少于200人次,实现应培尽培。

  3、服务项目一览表

  序号

  项目建设内容

  培训对象

  培训人次

  1

  普及班培训:重点开展电子商务政策、电商理论知识、电商基础运营、电商基础操作等方面培训。

  针对没有电商基础或未进行电商创业的企业(个人)开展电商培训:大学生村官、社会青年、下岗人员、伤残人士、贫困人口、退伍军人等群体中有兴趣开展电子商务人士

  3000

  2

  实战班培训:针对没有电商基础或未进行电商创业的企业(个人)开展电商培训,为区域传统产业培育一批电商业务人才,实现企业电商化转型(侧重规上工业企业、限上商贸企业和农业产业化企业,业务人员熟练电商基础营销知识和技能,企业开设B2C、C2C网铺和网店)。

  政府相关工作人员、建档立卡贫困户、电商企业负责人、村电子商务服务站人员、农民专业合作社人员、大学生、农村电商带头人、电商创业人员,电子商务从业人员及想从事电商行业创业人员等。

  1000

  3

  提升班培训:针对有一定电商基础或己进行电商创业的企业(个人)开展电商培训,力争一批电商企业(个人)的电商发展业绩明显提升。

  政府相关工作人员、建档立卡贫困户、电商企业负责人、村电子商务服务站人员、农民专业合作社人员、大学生、农村电商带头人、电商创业人员,电子商务从业人员及想从事电商行业创业人员等。

  500

  4

  对澄海区范围内有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进行电商技能培训,实现应培尽培。

  有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残疾人等

  200

  5

  村站管理制度、业务操作规程、网上购物、网上销售、增值业务操作规程及业务开展、乡村市场营销、农产品网上销售等。

  镇、村级电子商务服务中心、站点的工作人员

  300

  注:培训内容仅供参考,可根据实际情况拟定。

  二、项目服务要求

  1、熟悉澄海区农村电商领域业务,开展过农村电商相关人才培训业务,熟悉基层党政干部、涉农企业、电商企业、合作社社员、返乡农民工、农村创业青年、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各类培训对象的电商发展需求,能制定有效实用的培训课程。

  2、针对不同层级对象的培训差异,具有较强的电商人才培训组织能力,在相关部门的指导下,自行组织实施培训,并按照项目要求接受管理。

  3、培训课程有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大对贫困户培训力度,重点完善培训后服务机制。

  4、对有电商创业需求的培训对象进行增值培训,提供包括电子商务基础运营、基础电商客服、基础美工、新媒体运营、网络营销、网店运营、微商营销、包装设计、宣传策划等内容的实操性培训及就业跟踪等服务。

  5、培训的时长及其他要求:单次培训课时长≥2小时/人次;每场次的培训资料收集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培训方案或通知、课程内容、师资简介、签到表(包括培训主题、举办时间,参加培训人员姓名、联系电话、对建档立卡户需特别标注)、现场照片、学员对教学评价表、宣传报道等。

  6、项目实施时限要求:承办单位与区工信局签订协议后八个月内实施完毕。项目实施完毕后,承办单位应及时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决算,收集相关资料,及时配合区工信局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项目验收。

  三、培训方式

  面向全区涉农企业、合作社社员、农村创业青年、农民、贫困户等不同对象,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多维度的电子商务培训,以集中授课为主,邀请具有实操经验的老师、专家学者、企业导师等进行课堂教学、案例分析教学。

  四、遴选方式

  符合报名条件的单位自愿报名,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区工信局按照有关规定组织遴选,将根据遴选结果(如报名机构不足二家,则根据相关要求确定是否合作)确定合作机构,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完成后,双方签订协议并执行。

  五、报名条件

  1、汕头市境内依法注册设立,具备电商人才培训资质,营业范围中须有电子商务类(包括电子商务师、网商运营、网店美工等)或电商创业培训的培训机构,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

  2、在注册地范围内有固定的培训场所(正常运营时间不低于一年),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具备办公场地、培训场地、实训机房,可实现实操型培训的相关设备。

  3、有较强的讲师团队、完整的培训体系、培训管理制度和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

  4、在农村电商人才培训方面具有较强实践基础,并在地区或行业中培训优势明显、影响力较强,有一年以上培训经验。

  5、承办过政府部门培训项目;受过省、市、区各级政府有关电商培训、创业方面的奖项;获省部级信息技术应用培训基地、电商人才培训基地、创业培训定点机构和市级中小企业定点服务机构或与国内知名电商平台、协会签订合作的人才培训基地、高校合作的人才实训基地等资质的申报对象优先评选。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7、报名单位提出申请之日前三年内没有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无重大商业或法律纠纷,并提供相关证明及承诺书。

  六、申报材料要求

  1、机构概况、机构设置情况、人员基本情况、承担政府部门委托开展相关活动的情况等。

  2、工作方案,完成项目主要内容的工作计划。

  3、营业执照、法人证书、相关资质证书和证明等材料复印件。

  4、服务费用报价。服务费用报价最高不能超过65万元。 服务费用按固定总价方式报价,固定总价包括但不限于:专家费、食宿费、交通费、讲师课酬费、场地租金、广告宣传费、印刷费、税金及完成服务所需其他费用等。

  5、其他可以佐证机构的专业能力、资质、业绩等情况的相关材料。

  上述申报文件须加盖报名单位公章,统一采用A4纸规格排版,编制页码,装订成册(胶装,不可使用非纸类封皮和夹套), 一式七份,并提交电子文档。以文件密封袋包装,并在外包装上注明申报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报名单位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七、报名时间

  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12月10日下午17:00,逾期不再受理。

  八、联系方式

  报名地址:汕头市澄海区324国道岭亭路段外经贸大楼三楼

  报名单位:澄海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商贸流通股  

  联系人:张良信

  联系电话:0754-85830701

                             

  汕头市澄海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