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税区、高新区、华侨试验区经发局,各区县工信局:

  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大数据/人工智能骨干(培育)企业遴选及复审的通知》(粤工信数字产业函〔2020〕762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做好大数据/人工智能骨干(培育)企业遴选和大数据骨干企业复审工作,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请各区县工信部门按照《广东省大数据/人工智能骨干(培育)企业遴选方案》明确的范围和条件,积极发动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组织申报遴选企业填写广东省大数据/人工智能骨干(培育)企业申报书,根据要求附上相关证明材料装订成册。

  二、请有关区县工信部门组织我市入选2017年广东省大数据骨干(培育)名单的企业,填写广东省大数据骨干(培育)企业复审申请书。

  三、请各区县工信部门遴选将申报书/复审申请书收集汇总后,于8月25日前将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及电子版报送到市工信局数字产业与工业互联网科,我局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择优向省工信厅推荐报送。

  联系人:数字产业与工业互联网科,电话:86862771,电子邮箱:stxxh8899@163.com。

                              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8月11日

 

 

附件:

 

1.附件1:广东省大数据人工智能骨干(培育)企业遴选方案.docx

2.附件2:广东省大数据骨干(培育)企业复审方案.docx

3.附件3:2020年广东省大数据人工智能骨干(培育)企业推荐汇总表.doc

4.粤工信数字产业函[2020]762号: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大数据人工智能骨干(培育)企业遴选及复审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