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汕头市委印发<关于我市加快人才发展的实施意见>》(汕市发〔2017〕16号),根据《汕头市引进科技创新创业团队评审管理实施意见》,启动组织2020年度科技创新创业团队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用人单位是科技创新创业团队引进和使用的主体,负责提出引进需求、推荐拟引进人选、建设工作平台、安排岗位职务、落实配套政策等具体工作。用人单位应具有较高的经营管理和配套服务水平,并取得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一)科技创新团队

  1.具备良好的工作基础,有特色鲜明的核心研究方向和明确的研究目标,符合我市优先发展产业需要,有明确的技术实现路线,其技术成果能在我市转化。

  2.由带头人和若干名核心人员组成,在国内外科研机构、重大项目任职或稳定合作3年以上,或曾与用人单位共同承担重大科研项目。团队成员中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数占50%以上,平均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

  3.团队带头人和核心成员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及较强的创新能力,遵纪守法,学风正派,研究水平和成果居本领域、本行业前列。

  4.引进后需在汕连续工作5年以上,从海外引进的至少有1名团队成员每年在汕工作时间累计6个月以上,其他成员每年在汕工作时间累计不少于3个月。

  5.用人单位为企业的,必须为规上或限上企业,且年产值或年收入不低于5000万元。

  (二)科技创业团队

  申报团队成员具有境外学习工作经历,一般应在境外取得学位,掌握的核心技术成果国际先进、国内领先或填补国内空白,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已处于中试或产业化阶段;3年内从境外回国在汕首次创业,创办的企业于3年内在汕注册成立。

  1.团队带头人或排名前五的核心成员之一为企业主要创办人且为第一大股东,或团队成员持企业股份总额不低于30%且成员之一担任企业技术负责人或副总经理以上职务。

  2.团队成员中,具有创业经验丰富的人员或曾任国际、国内知名企业中高层管理职位、拥有较强经营管理能力的人员。

  3.至少有两名团队成员(含带头人或核心成员)全职在汕工作。

  4.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

  5.“创新药物领域”申报团队研究品种须已获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临床试验批件;优先支持1.1类新药。

  二、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用人单位根据需求物色拟引进的科技创新创业团队,进行接洽并签订初步引进协议后,经下列途径推荐申报:

  l.区(县)所属单位引进科技创新创业团队,由所在科技主管部门进行真实性审核后签署推荐意见,上报市科技局。

  2.市直单位引进科技创新创业团队,由主管部门进行真实性审核后签署推荐意见,直接上报市科技局。

  3.中直和省直驻汕单位引进科技创新创业团队,由本单位进行真实性审核后签署推荐意见,直接上报市科技局。

  4.新引进的省“珠江计划”和“扬帆计划”团队,自动入选市引进科技创新创业团队,按照省扶持资金l/3的比例提供扶持资金。

  (二)申报单位须在汕头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系统填报《汕头市引进科技创新创业团队申报书》,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l.信息注册。申报单位可在汕头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http://pro.sti.gd.cn/st)进行单位信息注册,获得单位用户名和密码,同时获得为本单位项目申报人开设用户帐号的权限,项目负责人从单位科研管理员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填写个人信息后进行申报。

  2.系统申报。各单位和申报人注册后即可通过网络提交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并在科技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打印书面申报书一式1份送交所属科技主管部门。

  3.审核推荐。市直主管部门在系统对申报项目择优推荐,并以正式文件(含推荐项目汇总表)报送市科技局;各区县所属单位申报的项目,由区(县)科技主管部门向市科技局择优推荐(含推荐项目汇总表)。

  4.评审立项。市科技局组织专家,对各主管部门推荐的项目进行评审,按程序择优认定支持。

  5.申报要求。申报项目内容真实可信,不得夸大自身实力与技术、经济指标,各单位须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提交《承诺书》,对申报重大科技专项的将征询申报单位的信用情况。项目一经立项,将根据项目申报书内容转化生成任务书。

  6.实施要求。项目立项遵循质量优先原则,各专题所受理项目如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可整体不予立项。

  (三)经费管理。市科技局根据规定将专项工作经费拨付到监管账户,按项目进展拨付使用。专项工作经费应单独建账、专款专用,按市专项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主要用于项目研究、与项目相关的仪器设备购置、改善科研条件和对个人补助等,不得用于其他无关的开支,确保经费使用效益。

  三、申报时间

  申报单位网上申报及提交时间为2020年8月13日至2020年9月12日17时;各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18日17时。

  四、联系方式

  资料报送地址:市科技局资源配置科(专家服务科)

  联 系 人:陈琼  曾继标

  联系电话:88426676

  电子邮箱:stkjzypzk@163.com

 

       附件:汕头市引进科技创新创业团队申报简要情况表

  

 

  汕头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