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税区、高新区经发局,各区县工信局:
根据《汕头市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若干政策措施》(汕府办〔2020〕4号)的要求,我局于4月1日《关于印发医用口罩生产企业专项补助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汕工信函〔2020〕58号)给你们组织申报工作。目前,已收到部分企业提交申报材料,为尽快兑现支持市级新冠疫情医用口罩生产企业专项补助措施,请你们于7月23日(星期四)前正式行文并将相关企业申报材料及电子版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技改与投资科,逾期不予受理。
(技改与投资科联系电话:88992016)
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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