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科学技术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投资促进局,高新区、保税区、华侨试验区经发局,各区县工信局,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省委组织部“扬帆计划”工作部署和市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关于印发<汕头市精细化工企业优秀人才国内外培训生活补助申报指南>等3个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汕人才办〔2021〕83号)及《关于调整优化汕头市精细化工企业优秀人才国内外培训生活补助项目有关事项的请示》(汕工信〔2022〕48号)相关文件的要求,现开展2022年汕头市精细化工产业优秀人才培养计划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围绕我市的产业定位和人才振兴要求,重点针对精细化工行业从业人员(经营管理人员、技术技能人员)、新引进化学化工专业博(硕)士等,安排到高等学校或科研院所培训及本地知名企业培训5天(含)以上,课程涉及精细化工各细分领域前沿专业知识、企业管理、数字化转型、知识产权保护等。
二、申报要求
(一) 精细化工行业从业人员有关要求:
1.所属企业为汕头市精细化工企业,经营范围包括:保健食品制造、肥皂及洗涤剂制造、复混肥料制造、化学试剂和助剂制造、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化学药品制剂制造、化妆品制造、口腔清洁用品制造、建筑化学品和建材添加剂制造、生物药品制造、涂料制造、专项化学用品制造、其他日用化学产品制造、其他专用化学产品制造等行业。
2.年龄一般在5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3.技术技能人员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或经认定的汕头市高层次人才。经营管理人员须在企业担任部门副职或相当职务以上职务。
4.本培养计划将安排多期,每期培训学员(含新引进人才)人数不超过60人;每家企业参加培训总人数不超过5人,规上工业企业参加培训总人数不超过10人。
(二)新引进化学化工专业博(硕)士有关要求:
1.属于汕头市博(硕)士三年行动计划新引进人才。
2.所学专业为化学化工相关专业(仅限以最高学历申报)。
3.年龄一般在5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培训费用
申报对象食宿培训费用全免。
四、工作要求
凡符合申报条件的个人,本着自愿申报原则,按不同申报类型填写对应汇总表(详见附件1、附件2)。
(一)市直部门新引进人才申报信息经本部门初审通过后,汇总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区县部门与企业申报材料经本单位审核通过后,汇总报送所属区县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由区县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汇总审核通过后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五、时间要求
请各市直部门及区县工信等部门将符合要求的申报信息(可编辑版本)汇总后于6月20日前报我局服务体系建设与融资促进科。
六、其他要求
请各市直部门及区县工信等部门积极发动符合申报条件的对象填写汇总表,后续精细化工产业优秀人才培养计划将优先从本次填报的人员中确定培养对象。培训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附件1:汕头市精细化工产业优秀人才培养计划(精细化工行业从业人员)汇总表.xlsx
附件2:汕头市精细化工产业优秀人才培养计划(新引进化学化工专业博(硕)士)汇总表.xlsx
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6月15日
(联系人:邓东宇,电话:88992021;邮箱:gdstzxj@163.com)
抄送:市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