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保税区、华侨试验区经发局,各区县工信局: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2年省级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制与推广应用)项目入库申报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装备函〔2021〕76号)的要求,为做好我市2022年省级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制与推广应用)项目入库申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和方式
对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19年版)》或《广东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19年版)》要求,且实现销售的装备产品研制企业,实行事后奖补。
二、组织项目入库有关流程
(一)组织开展项目入库。请各区县工信部门按照相关工作指引,抓紧组织项目申报有关工作,严格对照申报要求,对项目的真实性、符合性和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等进行审核。
(二)报送项目入库申报资料。请各区县工信部门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项目单位按《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制与推广应用项目入库申报指南》有关要求做好项目入库申报资料,于7月23日前将拟申报2022年省级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制与推广应用)项目纸质版材料(一式六份)、上报文及2022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制与推广应用项目入库汇总表(一式二份)报市工信局(制造业创新科),并指导项目单位在省工信厅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系统做好提交申报材料相关工作。
三、做好项目入库有关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落实责任。请在认真总结以往项目入库工作基础上,规范项目入库的组织工作,加强项目入库制度的完善工作,压实责任,规范程序,高质高效有序落实项目入库工作。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推荐、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原则,请各辖区工信部门落实项目管理责任,对入库项目的真实性和符合性负责。
(二)严格把关,严格审核。贯彻全省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按照“集中财力办大事”的原则,对项目申报严格把关,原则上对全部入库项目进行实地核查,严格把关项目评审流程,提高资金分配合理性,防止报大数,防止资金项目申报骗补。
(三)全面实行项目库管理。2022年省级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制与推广应用)项目资金全面实行项目库管理,未入库项目将不安排资金预算。项目单位、项目推荐单位对入库项目后续跟踪、监督管理、绩效评价、审计等负责。
附件:1.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制与推广应用项目入库申报指南
3.2022年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制与推广应用项目入库申请承诺书
8.2022 年省级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制与推广应用)项目入库汇总表
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7月9日
(联系电话:88992011,邮箱:stgxjcxk@126.com)
抄送:汕头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