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科学家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根据《中共汕头市委印发<关于我市加快人才发展的实施意见>》(汕市发〔2017〕16号)、《汕头市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评选实施办法》,特启动组织2020年度第二批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必须在汕头市辖区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较强的研发和成果转化能力,资信度高,财务制度健全,有可靠的技术基础和经济依托。有不良科研信用记录的单位和个人不能申报。
(一)科技创新领军人才
1.坚持科学精神,恪守科学道德,无学术不端行为。
2.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70年9月18日及以后),女性年龄放宽至52周岁以下(1968年9月18日及以后),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级以上职称(企业科技人才适当放宽学历要求,不受职称限制),连续全职在汕头工作2年以上。“珠江人才计划”入选团队核心成员必须全职在汕头工作5年以上方可申报。
3.具有卓越的科学研究水平和技术创新能力,近5年主持1项以上(含1项)重点重大科研项目,或为1项以上授权发明专利的主要发明人,或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主要完成人,或为我市高等院校高水平重点学科带头人。有重大的研究成果,成果创新性突出,产业化前景好或能引导基础理论原始创新,对科技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高校、科研院所等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不参加申报。
(二)科技创业领军人才
1.申报人的人事档案、社保关系或个人所得税缴纳地在汕头市。
2.申报人为企业主要创办者和实际控制人(为企业第一大股东或法人代表),具有较强的创新创业精神、市场开拓和经营管理能力。
3.申报人拥有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至少拥有一项主营业务相关的发明专利(或动植物新品种、著作权等),具有特色产品或创新性商业模式,技术水平在行业中处于先进地位。
4.企业在汕头市内注册,依法经营,创办时间为2年以上(2018年9月18日及以前)。
5.企业依法经营,具有特色产品或创新性商业模式,具有较好的经营业绩和成长性。创办时间为5年以内的企业,最近一年盈利且主营业务收入不少于500万元,当年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可按60%比例折算纳入主营业务收入数额;创办时间为5年以上的企业,最近两年连续盈利且净利润累计不少于500万元,当年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可按60%比例折算纳入净利润数额。
二、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采取个人申报,所在单位同意,区县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推荐的方式,市科技局统一受理。申报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需提交如下申报材料:
1.《汕头市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申请表》或《汕头市科技创业领军人才申请表》。
2.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所在单位营业执照(非五证合一、三证合一的还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3.相关资格、业绩、科研成果、知识产权、个人科技成果在企业成果转化产生的经济效益证明材料(如产品销售合同、发票、产品销售明细表等)等证明材料。
4.申报科技创业领军人才的所创办企业近2年产生的经济社会效益证明材料(如税务部门出具的税务证明、免税证明、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等证明材料)、出资证明、验资报告、持股比例、合作协议或聘用合同、薪酬支付依据等证明其出资人资格、担任公司职务的材料。
5.其他辅助材料(可选):成果评价、科技查新报告、产品检测报告等。
(二)申报人须在汕头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系统填报《汕头市引进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申报书》,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l.信息注册。申报人所在单位可在汕头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http://pro.sti.gd.cn/st)进行单位信息注册,获得单位用户名和密码,同时获得为本单位项目申报人开设用户帐号的权限,项目负责人从单位科研管理员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填写个人信息后进行申报。
2.系统申报。各单位和申报人注册后即可通过网络提交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并在科技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打印书面申报书一式1份送交所属科技主管部门。
3.审核推荐。市直主管部门在系统对申报项目择优推荐,并以正式文件(含推荐项目汇总表)报送市科技局;各区县所属单位申报的项目,由区(县)科技主管部门向市科技局择优推荐(含推荐项目汇总表)。
4.评审立项。市科技局组织专家,对各主管部门推荐的项目进行评审,按程序择优认定支持。
5.申报要求。申报项目内容真实可信,不得夸大自身实力与技术、经济指标,各单位须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提交《承诺书》,对申报重大科技专项的将征询申报单位的信用情况。项目一经立项,将根据项目申报书内容转化生成任务书。
6.申报名额。每个申报单位推荐名额不超过1名。在汕高等院校申报名额最多不超过4名(汕头医学院本部申报名额最多不超过2名),第一批、第二批申报数量合并计算。2019年所在领域已有认定的不再接受申报。
三、申报时间
申报单位网上申报及提交时间为2020年9月18日至2020年9月23日17时;各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26日17时。
四、联系方式
资料报送地址:市科技局资源配置科(专家服务科)
联系人:陈琼 曾继标
联系电话:88426676
电子邮箱:stkjzypzk@163.com
汕头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