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税区经发局,金平区、龙湖区、濠江区、澄海区、潮阳区工信局: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项目计划的通知》(粤工信园区函〔2021〕6号),省下达我市省级财政资金共1.03亿元。现将项目计划下达如下,项目资金市财政局将另文下达。
一、产业共建项目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1年产业共建资金项目入库储备工作的通知》(粤工信园区函〔2020〕447号),我局印发《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1年产业共建资金项目入库储备工作的通知》(汕工信〔2020〕96号),制订了《汕头市2021年产业共建资金项目入库储备工作细则》,组织开展项目入库申报工作。经企业申报,所在区政府同意,区工信局行文上报,并经组织市有关部门和第三方机构现场审核、涉及部门提出审核意见、公示、局党组会审议等程序,并报经市政府同意后报经省工信厅项目入库报备。现下达濠江区产业共建项目资金300万元,用于向符合产业共建政策条件的企业兑付奖补资金。具体项目计划情况详见附件1。
二、省产业园建设专项帮扶项目
省下达我市专项帮扶资金1亿元,用于支持我市省产业转移工业园基础配套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为合理安排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经各区上报,项目评审、项目入库、现场核查、局党组会议审议、项目公示等程序,按照“轻重缓急,重点解决”的原则,结合各区上报的基础配套设施项目入库排位情况和2020年专项资金实际使用情况,提出分配方案报经市政府审定后报省工信厅。现下达汕头市产业转移工业园保税片区、海门片区各2000万元,金平产业转移工业园1500万元;龙湖产业转移工业园2000万元;澄海产业转移工业园2500万元。具体项目计划情况详见附件2。
三、其他事项
(一)请严格执行资金管理有关规定,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所选项目和资金安排计划负责,同时对项目和资金的后续跟踪、监督、管理、绩效评价、政府审计等负责。
(二)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请各有关区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尽快将资金拨付至项目承担单位。月度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请于次月3日前报送我局(工业园区科)。
(三)请各地充分认识绩效目标管理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切实增强绩效观念和责任意识,认真对照项目绩效目标表(见附件3)和任务清单(附件4),强化目标管理,提高专项资金的效用。
附件:1.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产业共建)项目安排表
2.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产业园建设专项帮扶)安排额度表
3.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绩效目标(分园区)
4.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任务清单(分园区)
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3月25日
(联系科室:工业园区科,电话/传真:88992010,邮箱:stjxjyqk@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