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旅行社:
根据《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转发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暂退部分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支持旅行社应对经营困难的通知》(粤文旅市〔2020〕10号)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市文化和旅游系统疫情防控工作,支持旅行社积极应对当前经营困难,以从简从速、尽量减少人员跑动为原则,落实好我市暂退部分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标准和交还期限
(一)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以下简称“质保金”)的范围、标准和交还期限按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通知》执行。
(二)“暂退标准为现有交纳数额的80%”中“现有交纳数额”指旅行社现缴存在银行质保金总和,被法院冻结的保证金不在此次暂退范围内。
(三)已依法办理质保金额度降低50%的旅行社,仍可以暂退剩余质保金的80%。
(四)已办理质保金银行担保的旅行社,担保函(担保承诺书)在担保期限内继续有效。需办理担保额度降低的,可凭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通知》与银行协商。
(五)旅行社分社在本地银行缴存质保金的参照执行。
二、办理程序
为减轻旅行社工作量,减少人员流动,最大限度降低感染风险,本次暂退质保金采取邮寄申请和邮寄送达方式办理(统一由寄件人支付邮寄费)。
(一)通过邮寄方式向我局提交申请资料。请各旅行社务必在2020年2月18日前发件。
(二)我局批量接收申请资料。
(三)申请资料需要补正的,我局通知补正。
(四)我局按受理申请的时间顺序,分批予以审核。
(五)我局通过邮寄方式于3月4日前向旅行社送达《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取款通知书》。
(六)旅行社执《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取款通知书》等资料到银行取款。
三、申请资料
(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取款申请书(附件1),原件1份,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公章。
(二)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取款通知书(附件2),原件2份。
(三)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到期交还承诺书(附件3),原件2份。
四、注意事项
(一)请各旅行社认真核对上述申请资料清单和要求,按顺序整理好,邮寄至汕头市金涛庄东区46栋D座605室(汕头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场管理科),同时,将所有申请资料的原件按顺序扫描合成一个PDF文件,发送至电子邮箱stlxszbj@163.com(汕头旅行社质保金头一个英文字母),确保一次性申请成功。
(二)我局将采用EMS邮寄方式向各旅行社送达《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取款通知书》,请各旅行社认真填写《提取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申请表》上的通讯地址及邮编、经办人、手机,确保准确无误接收。
(三)旅行社在暂退质保金后,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登陆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完成质保金信息变更和备案工作。
(四)自愿不办理本次暂退质保金的,可以不提交申请。
(五)特别说明
1.选择申请退款,对于保证金未到期(或未到下一周期)提前支取部分将按活期利率计息(即可能产生定期利息损失)。
2.前往银行办理前,请事先与银行联系人电话预约,为避免出现人群聚集情况,具体办理暂退质保金时间以银行通知为准。
专此通知。
附件:1.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取款申请书
2.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取款通知书
3. 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到期交还承诺书
4.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暂退部分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支持旅行社应对经营困难的通知
汕头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0年2月11日
市场管理科联系人:陈睿智、林妙珊,联系电话:88276325
建设银行建营支行;艾经理:13923662930;
建设银行帝豪花园支行;温经理:13502992792
粤文旅市〔2020〕10号: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转发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暂退部分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支持旅行社应对经营困难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