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汕头市委、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部署,根据《汕头市农村科技特派员管理工作指引(试行)》(汕府科〔2019〕63号),更好地开展农村科技特派员下乡工程和乡村振兴工作。现开展2020年度汕头市农村科技特派员入库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范围
申报入库的市级农村科技特派员主要从省内高校、科研院所及其他涉农企事业单位(以上统称为“派出单位”)中选拔,派驻到汕头市内的农村、农业龙头企业、农业合作社、农业基地、涉农企业、农业科技园区、产业转移园区等开展相关工作的科技人员。
符合以下条件的个人可申请特派员入库:
(一)广东省内的高校、科研院所及其他涉农企事业单位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者中级以上职称的科技人员。
(二)具备扎实的农村、农业相关领域专业知识,热心“三农”,有较强的研发开拓、组织协调能力和工作责任心。
二、支持措施
(一)经费支持。进入市级农村科技特派员库中的科技人员,获得市级农村科技特派员补助经费申报资格,市科技局给予一定额度的补助经费支持。
(二)考核奖励。农村科技特派员实施工作完成后,市科技局根据报送的《汕头市农村科技特派员实施工作总结报告》等材料对特派员工作进行考核,获得优秀的农村科技特派员,市科技局给予通报表扬并抄送有关单位。
三、有关要求
各有关单位请积极动员和征集本单位科技人员入库,于2020年7月10日前将《汕头市农村科技特派员备案登记表》(见附件)纸质材料报送市科技局,并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电子邮箱stkjsnk@126.com。
地址:汕头市海滨路12号市科技局社会发展科(1026室)
联系人:唐国成、沈嘉毅 电话/传真:0754-88426652
汕头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