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民通〔2020〕51号
各区县民政局,直属各单位,相关社会组织:
为贯彻落实《汕头经济特区社会工作者条例》和《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粤发〔2018〕15号),推进我市基层社会工作的发展,切实发挥专业社工在乡村振兴、脱贫攻坚、城乡社区治理等工作中的作用,根据我市2020年度市级福彩公益金申报工作的安排,现就做好2020年度市级福彩公益金资助社会工作专业服务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类别及内容
本次社会工作专业服务项目主要围绕民政工作“三个聚焦”、城乡社区治理、乡村振兴等进行策划和申报,具体类别和内容如下:
(一)关爱服务类(项目资金4-6万、数量6个)
主要面向城乡高龄老人、独居老人、农村留守老人、农村留守儿童、困境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戒毒人员、低保困难家庭等群体,开展关爱服务,传递落实社会福利政策,链接和整合社会资源,建立支持网络,提供心理援助和困难帮扶。原则上,项目服务对象所在地应相对集中,不支持跨区服务。
(二)社区发展类(项目资金5-6万、数量4个)
主要面向城乡社区开展专业服务。项目需选定一个城乡社区,重点围绕倡导社区新风、融洽邻里关系、传承社区文化、挖掘社区资源等方面,开展联动服务,促进社区和谐,带动社区志愿服务开展,打造社区特色服务项目。
(三)乡村振兴类(项目资金8-10万、数量2个)。
主要面向农村开展专业服务。项目需选定一个村或者涉农社区,重点围绕乡村振兴、脱贫攻坚、困难帮扶等方面,开展专业服务,促进农民增收、乡村发展。
二、项目申报对象范围及资质条件
在本市范围内注册登记的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镇(街道)社会工作与志愿服务协会,以及民政系统养老服务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救助机构,
凡具有承接社会工作专业服务项目的资质和能力,均可申报本年度社会工作专业服务项目。申报时,项目申报单位应具有以下资质条件:
1.依法登记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内部管理制度完善,财务制度规范,依法纳税,无不良信用记录。
2.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设备,机构聘用的专业社工不少于专职人员的三分之一,业务活动开展正常。
3.有稳定的项目执行团队,负责项目实施的人员不少于2名,其中:至少有1名持证社工(须在我市登记注册)和1名行政辅助人员。
4.满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有明确业务主管单位,曾承接过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机构,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三、项目申报的时间、方式及流程
项目申报采取自主申报、集中评审的方式进行,申报截止日期为2020年5月20日,具体流程如下:
开展项目策划。申报机构自行选择申报类别和内容,深入社区开展需求评估,并在此基础上,选取服务地域、服务对象,厘清服务目标,撰写项目方案,准备申报材料,按规定和要求填写项目申报书。
提交申报资料。每个申报机构原则上只能申报1个项目。申报机构可于截止时间前,自行向市民政局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科提交项目申报书及相关材料(区县机构申报资助项目须经区县民政局同意并加盖公章)。申报材料一式两份,A4纸双面打印单独装订成册,另附电子版项目申报书。内容包括:①项目申报书;②机构法人登记证书(正、反面)、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机构纳税证明;③项目社工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登记证书(复印件);④民办社工服务机构聘用项目社工的劳动合同(复印件);⑤拟开展个案、小组服务的对象名单。
3. 资料审核。由市民政局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科对申报机构的资质条件、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提出筛选意见。
4. 综合评审。市民政局成立项目评审组,对申报项目进行综合筛选,择优确定资助对象,并予以公示。
四、项目服务指标及申报相关要求
(一)项目服务指标
申报项目服务指标分为基础性指标、支持性指标和自定义指标。项目服务总时长为基础性指标、支持性指标和自定义指标的总和。申报项目时,应按申请资助总金额进行测算,并明确基础性指标、支持性指标和自定义指标的具体服务时长、服务数量。其中,每万元申报的服务指标应不低于160小时。
1.基础性指标(128小时):包括个案、小组服务。其中:个案服务不少于68小时,数量不少于2个(辅导性个案1个、不少于56小时,咨询性个案1个、不少于12小时);小组服务1个、不少于60小时。
2.支持性指标(8小时):包括项目人员接受培训、督导及参加项目会议等。
3.自定义指标(24小时)。包括:中小型社区活动、社区探访等。其中,中小型社区活动至少1次,参加人数不少于25人、时长不少于16小时;其他服务内容及时长自定。
服务时长包含收集资料、需求分析、制订计划方案、准备所需物资、链接和整合服务资源、提供专业服务、书写服务记录、建立服务对象档案,以及项目社工接受督导、培训、参加会议等所需的时长。项目服务必须全部建档,并妥善保管。
(二)项目方案设计要求
本次申报社会工作专业服务项目的实施周期为12个月。项目申报机构应根据申报类别、内容、指标,结合服务对象的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地策划和设计项目方案。一是项目的服务对象要明确、精准;二是项目的目标要明晰,表述要简明扼要,不能偏离服务对象及服务内容,具有一定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并能如期实现;三是项目实施计划周详、时间节点明确、进度合理。四是服务指标要符合申报要求。
(三)项目设计服务量测算参考值
申报时,每万元的服务指标应不低于160小时。其测算参考值如下:
1.个案服务:分为辅导性个案和咨询性个案,服务总时长约68小时。其中:(1)每个辅导性个案总时长约56小时,平均跟进7次,平均8小时/次。完整的辅导性个案服务应包括接案、收集资料、制定计划、签订协议、开展服务、结案、评估、追踪等环节,个案服务要有服务对象基本信息、需求评估报告、个案服务计划书、会谈记录、结案评估报告等资料。(2)每个咨询性个案总时长约12小时,平均跟进3次,平均4小时/次,咨询性个案需有个案基本信息和服务记录。
2.小组服务。每个小组服务总时长约60小时,平均开展6节,平均10小时/节(其中,直接服务时间不少于2小时),参加人数约为3-20人。小组类型一般包括教育小组、成长小组、支持小组、治疗小组等,小组服务要有服务对象基本信息,完整的小组计划书、小组过程记录、小组总结报告、组员签到表、照片等资料。
3.社区服务。社区活动包括社区宣传、专题讲座、文娱活动、义医义诊、义剪等,每个中小型社区活动参加人数不少于25人次、服务时长不超过16小时。完整的社区服务应包括需求调查、项目设计、活动开展、活动记录、效果评估等程序,
应有需求调查报告、活动计划(方案)、服务活动记录、服务效果评估报告、照片等资料。
4.社区探访。每次服务时长约2小时。包括项目前期入户走访,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开展的社区走访活动。
5.督导培训。项目社工安排接受培训的时长不超过4小时、督导不超过3小时、参加项目会议不超过1小时。
(四)项目预算
项目申报单位需严格按照项目要求和有关规定,科学合理地做好项目资金预算。项目经费包括社工服务费、活动经费、宣传经费、项目管理及内部督导、社工培训等费用。
市级福彩公益金资助资金原则上只用于项目宣传、社工服务及活动等费用,其中:社工服务费约占75%,活动经费约占20%,项目宣传费不超过5%。项目管理及机构内部督导、社工培训等费用由申报单位自筹。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1.社工服务费:主要用于社工开展专业服务的人力成本。其中:完成基础性指标每小时按50元计算、支持性指标每小时按不超过18元计算、自定义指标每小时按40元计算。必须根据项目申报的服务指标和服务时长逐项预算。预算资金未达到75%的,可相应增加个案、小组的服务时长。
2.活动经费:在项目服务中开展个案工作、小组工作、社区工作等活动所发生的费用,一般包括场租费、活动物资费、
物资运输费、专家授课费、志愿者补贴等,专家授课费按有关规定执行,志愿者补贴每次每人不超过20元;
3.项目宣传费:包括线上线下的宣传费用,以及制作宣传资料等。
4.项目管理及内部督导、社工培训等费用:包括项目实施单位执行项目所需的通信网络、办公水电、办公场地租金等行政管理费用,以及项目人员接受内部督导、参加培训等费用。
(五)其他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要组建项目执行团队,人数3-5人,其中:申报项目资金6万元(含6万元)以下的,必须有1名以上的专职社工负责项目实施;申报项目资金6万元以上(不含6万元)的项目必须有2名以上的专职社工负责项目实施。
2.项目申报机构至少要自筹一定比例的配套资金,用于项目管理、机构内部督导、社工培训等。
五、资金拨付方式与使用管理
社会工作专业服务项目资助款项将分期进行拨付,其中:首期拨付70%项目经费,中期评估通过后再拨付剩余的30%项目经费。项目实施单位应当按照项目要求和有关规定,严格使用和管理项目资金,并主动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的监督。要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指定专人负责项目财务,将项目资金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单独核算;使用
规范票据,定期填写财务报表,项目财务信息公开透明,定期主动披露;市级福彩公益金不得列支项目管理费,不得用于购买计算机、打印机、摄像机等办公设备,不得用于缴纳罚款罚金、偿还债务、对外投资等支出。不得以任何形式挤占、截留、挪用项目资金,确保资金的安全和规范使用。
六、项目实施与评估验收
(一)项目实施
被确定为市级福彩公益金资助的项目由申报机构组织实施。项目实施单位必须严格按照项目申报方案,认真组织实施,按项目要求组建执行团队,制订实施具体计划并组织实施,确保专业服务质量,按时完成项目的目标与服务指标。同时,要加强项目宣传,注重志愿者队伍培养和使用,增强项目的社会效益。项目完结时,应培养一支不少于6人的志愿者服务队伍,在微信公众号等自媒体或新闻媒体进行项目宣传,各类报道不少于10篇。
项目实施期间,市民政局将聘请专业督导为项目提供督导服务,各项目实施单位应予以配合,自觉接受民政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并每季度向民政部门书面报告项目进展情况。因特殊情况,需要终止、变更项目的,须报市民政局批准。
(二)评估验收
被确定为市级福彩公益金资助的项目,市民政局将委托第
三方开展中期、末期评估,重点检查项目的资金使用、项目实施结果、受益对象和社会效益等情况。对项目进展慢、评估结果不合格的项目责令进行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收回所拨付的全部资金,并取消项目实施单位下一年度的项目申报资格。发现项目实施单位存在挤占、截留、挪用、虚报项目资金和违反财经纪律等行为的,将严格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附件:1.2020年度社会工作专业服务项目申报书
2.2020 年度申报社工项目个案服务对象登记表
3.2020年度申报社工项目小组服务对象登记表
汕头市民政局
2020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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