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保税区、华侨试验区经发局,各区县工信局: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第20批)认定工作的通知》(粤工信创新函〔2021〕67号)和《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工信规字〔2021〕4号)要求,请各区县工信部门做好属地企业申报认定第二十批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及已认定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有更名、重组等变更情况的服务指导工作,并于11月8日前将推荐上报文件、汇总表及企业纸质申报资料(或企业变更证明材料)一式三份报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制造业创新科)。
附件: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第20批)认定工作的通知.pdf
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10月15日
(联系人:陈彬,联系电话:0754-88992011,电子邮箱:stgxjcxk@126.com)
抄送:汕头市财政局、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