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保税区、华侨试验区经发局,各区(县)工信局: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22年应收账款融资奖励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1〕27号)要求,现组织开展2022年应收账款融资奖励项目入库储备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条件和标准

  (一)在汕头市内依法设立,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通过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在线确认,帮助广东省中小企业实现应收账款融资的供应链核心企业。

  (二)按帮助广东省中小企业实现应收账款融资年化金额不超过1%的额度给予奖励。

  二、相关要求

  (一)各区要按照工作指引(附件2)要求,及时通知符合条件的单位登录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系统(http://210.76.80.141/login)申报,平台提交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9月6日。同时,请各区将各单位的申报资料(纸质版一式五份)及2022年应收账款融资奖励项目入库安排表(附件3)正式报我局。我局将统一组织开展项目评审工作,评审后的结果将上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2年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全面实行项目库管理,未纳入项目库的项目,一律不安排预算。

  (二)各区要严格审核入库项目,对项目的真实性和符合性负责。针对项目重复申报、企业违规申报等易发、高发问题加强项目核查,防止资金项目申报骗补。同时,对已入库的项目做好后续跟踪、监督管理、绩效评价、政府审计等工作。

 

  

  附件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22年应收账款融资奖励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应收账款融资奖励工作指引.docx

  附件3:2022年应收账款融资奖励项目入库安排表.xls

 

 

  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8月30日   

 

  (联系人:施晓刚,88992021;gdstzxj@163.com)

 

 

  抄送:人民银行汕头市中心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