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工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汕头市生态环境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汕头市生态环境数据中心平台一期建设项目(采购编号:GJCG-FW-20201127)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响应供应商参与磋商。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GJCG-FW-20201127

  2、项目名称:汕头市生态环境数据中心平台一期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4、预算金额:总预算为300000.00元

  5、最高限价(如有):最高限价为人民币300000.00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为无效投标。

  6、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汕头市生态环境数据中心平台一期建设项目

  内容:1、建设以环境质量、信访、建设项目数据为核心的底层数据库。2、通过大数据挖掘技术对现有生态环境数据进行挖掘分析,为生态环境管理决策提供科技依据与数据支撑。3、构建多源异构数据的融合汇聚,实现与省业务平台的数据共享交换,提供数据服务和标准数据接口。       

  服务要求:详见《采购项目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80个工作日。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为: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8〕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的相关规定、《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相关规定。对中小微企业投标的支持【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4)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采购文件的供应商。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0年11月30日至2020年12月4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广州工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汕头市龙湖区外砂镇汕汾公路龙头工业区韩江建设二楼)

  3、方式:购买时请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带齐以下资料(复印件全部须加盖公章,原件备查),现场领取。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报名则无需提供);

  (4)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在“信用中国”网站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信息打印页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带网址)。

  以上资料一式两份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A4 纸)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文件提供人应保证以上文件真实可靠,如因所提供文件不实导致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供人承担。

  4、售价:300元/份。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 12月8日15点00 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广州工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汕头市龙湖区外砂镇汕汾公路龙头工业区韩江建设二楼)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1、时间:2020年12月8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广州工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汕头市龙湖区外砂镇汕汾公路龙头工业区韩江建设二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文件公示:本项目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财经报网(www.cfen.com.cn)、招标代理机构网站(www.gongjianzx.com)发布公告。如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须以书面形式向广州工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时,请将反映的内容及公司的基本信息(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以书面形式(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送达。

  2、温馨提示:

  (1)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初步审查。

  (2)如对招标文件有任何澄清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相关媒体上发布公告,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可能会有更正公告,投标截止前3日可能会有延期公告,请磋商文件收受人予以高度重视。

  (3)为了提高政府采购效率,节约社会交易成本与时间,已购买招标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3日以书面形式(书面材料、信函或传真加盖供应商公章)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汕头市生态环境局

  地       址:汕头市龙湖区丰泽庄东区5栋

  联系方式:0754-886910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广州工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汕头市龙湖区外砂镇汕汾公路龙头工业区韩江建设二楼

  联系方式:0754-898256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工

  电       话:0754-89825625

 

 

                                                              汕头市生态环境局

                                                              广州工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27日

 

相关附件: